私有土地产权研究

保卫北京,第13年

adminadmin

来源:《旅伴》 记者: 彭童

当你走进胡同会看到很多的院落

有的院门是关着的,有的院门是开着的

院门关着的,很可能说明它的主人已经回家

院门开着的,很可能正是一个大杂院,还在等着它真正的主人

北京胡同里玩鸟的老人

1988年,在北京后秀才胡同,玩鸟的老人。 图/Fotoe

全国人民现在都在讨论着怎样停住拆迁,但这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了,在这个时候想拦住拆就太晚了。

2010年就要结束的时候,《旅伴》记者走进华新民女士位于北京金宝街北侧一条横胡同的小院,12年前,这条街还没有这么宽,这条街不叫街,叫遂安伯胡同和无量大人胡同。无量大人胡同18号,华新民出生在那里,如今却早已压在了一座高楼身下。这只是北京旧城的一个缩影。

1954年华新民出生的时候,这座城市有3200条胡同,到现在,华新民认为“北京的胡同已经不到1000条了”。南城珠市口到牛街一带,等等等等,此刻还有大片的旧城区胡同圈在新建的围墙内,随时等待着拆除的命运。

华新民小时候在无量大人胡同

华新民两岁时在无量大人胡同18号家门口

华新民有四分之一中国血统,她的祖父华南圭曾是京汉铁路总工程师,建国后担任了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前身)总工程师,她的父亲华揽洪也担任过北京都市计划委员会第二总建筑师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就像华新民自己说过的,祖父和父亲都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呕心沥血,而她现在正为之努力的却是反对所谓的“现代化”。

1997年华新民回到中国的时候,“现代化”正在北京旧城内迅速推进,那便是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正在被大马路与大高楼替代。作为“在胡同里长大的孩子”,这是华新民情感上不可接受的,没有了胡同的北京怎么能是北京?北京一定是那胡同里的北京。

华新民开始走进一个个行将消失的旧城院落,跟有关政府部门写信呼吁,为媒体撰文,办关于四合院的展览,这个蓝眼睛的中法混血似乎很容易引起关注,电视上、报纸上常常能看到她,走到胡同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她,但这却不能阻挡住推土机的步步逼近,直到逼近自己的祖宅。

“我一开始为这个院为那个院跑,结果自己却成了当事人,而且我认为所有人都迟早会成当事人。”1998年,正在为孟端胡同45号——那曾经是一座漂亮的王府——奔忙的华新民却发现“拆”字也刷上了自己家的墙头。“以前怎么也不会以为这事会发生在自己头上啊,看到‘拆’字也没马上顾我们的房子,虽然当时心里扑腾一下,但也没怎么着急,我想我父亲是有产权证的啊。”但结果是,孟端胡同45号没有保住,自己的祖宅也被扒了。

“以前我曾想用古老建筑的美来感动拆房的人,好让他们住手,但是发现没有用啊,以人道来阻拦开向一处处民居的推土机,也没有用,所以现在我最主要是在考虑土地的问题。”华新民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历史资料的整理和对法律的研究上,“全国人民现在都在讨论着怎样停住拆迁,但这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了,在这个时候想拦住拆就太晚了。一定要从维护合法的产权做起,要拦住的是相关部门通过滥用职权自由处分业主的土地。土地保住了,就不存在拆迁问题了。”

“有一个巨大的事实,很多人都不知道。一直到1982年,城镇老宅业主的土地都明确地是私人所有的,但你跟大部分人讲,他都以为土地是‘国有的’,可证据在哪儿啊?没有这个‘国有的’证据啊。”华新民指的是,在1949至1966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地政局为私有宅院的房主换发了新的“房地产所有证”,这些院子大部分在民国购得,拿着民国的地契即可换发新政府的“房地产所有证”,同时私人与私人之间的交易,也能拿到“房地产所有证”。华新民还发现,这些信息都曾在当年的报纸上向社会公示过。

五十年代的房地产所有证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为私有宅院的房主换发的房地产所有证

到了1958年,当时北京市政府规定如果房主出租的房屋超过了1 5间,超出部分就要由房管局负责经营管理、修缮和维护,并与房东分享出租收益,这便是被称为“经租房”的由来。华新民表示,当时这也叫做“私房改造”,但它与1956年进行的“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全不一样,对工商业的改造通过赎买完成,产权发生了转移,而私人住宅的“改造”,产权则从未发生过转移,经租房只是“委托”给房管局管理而已。

到了“文革”时期,由于各种原因,房主的房地产证都交到了房管局保存。1980年北京市委发布的《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中提到:“十年浩劫中收缴的私人房屋,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文革”期间挤占的部分后来得到了返还,但是“文革”前开始经租的房子,除了广东等地区以外,大部分地区至今也没有返还,没有“撤销管理”,房地产证更是一直存在房管局的档案室里。

1982年3月,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在其《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房地产所有证是房地产所有权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紧接着1982年年底颁布的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1990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城市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等问题的询问时又指出,1982年宪法后,“公民对原属自己的土地应该自然拥有使用权。”

因此,华新民坚持认为,虽然城市土地在1982年底以后从称呼上变成“国家所有”,但这个“所有”只是行政管辖意义上的,而具有财产意义的可转让的实物土地产权一直还在私房主手里。华新民拿出一份1963年的房地产证,但这并不是从房管局要回来的,“崇文区房管局竟然把它给卖了,他们本来是要当垃圾处理的,他们这是犯罪啊!后来让潘家园旧货市场的人发现了,就很低的价格买过来,我去的时候说原来都是一摞一摞的,大部分被外国人买走了,很多都是有效的产权证啊!”华新民以20元一份的价格买回了所有剩下的房地产证,并希望能找到它们的主人,但是由于1965年为方便邮递员的投递工作,北京市的门牌号做过调整,华新民寻找产权证主人的进展并不顺利,而凑巧的是,当年提出修正北京门牌号编排系统的正是她的祖父华南圭。

华新民小时候和母亲在一起

1957年,华新民和母亲在自家的院落里


我老上网看政府网站,看他们天天在干什么,人家在琢磨你盯着你那块地呢。但很少有人注意观察政府网站上的信息,非得等到事情发生到你头上才着急了。

私房主们坚信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权的土地却正在以旧城改造以及其他名义被拆迁,然后盖上新楼。华新民说,现在很多人走进胡同,看见这么乱,“说怎么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其实你不知道后面的事情。”几十年前并不是那样,华新民翻出一本1959年出版的关于北京四合院的画册,“那时候大部分院子漂亮是常态,只是有的小一点,有的豪华些。现在你觉得在城里有个四合院住好像多了不得,可是过去不是这样的,当然中产阶级占多数,但有的也是普通老师、工人,有个院子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大杂院也很少,在南城有杂居的,但院子里不会盖成乱七八糟的。有些是独门独院,也有些比如我是房主人住在北屋,然后把其他租出去,但院子中间不会乱盖的。而且院子里都有厕所,不一定都是现代的厕所,所以才有时传祥那样的掏粪工人,但厕所都是在自己院里头。”现在的胡同里很多公厕则连一块隔板都没有,不顾及人的隐私和尊严。

华新民介绍说:“胡同里的公厕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红卫兵闯进来把你轰走,然后安排住进来很多人,把厕所都给占了盖成小屋,再到胡同里建厕所;现在他们反过来说话,你看什么设备都没有,所以要改造,这是在颠倒事实。”

华新民认为,所谓的旧城改造实质是为房地产商业利益,而业主的房地产证还被锁在房管局里——如果没被当做废纸卖掉的话。2004年华新民祖宅要被拆迁时,她曾坚信着产权证能给她力量,“我去房管局要‘文革’中收走的产权证,它给我一个复印件,然后盖上章,法院认可它效力与原件相符。然而我们这个官司至今还没有打完,打到半截说我们不是利害关系人,被驳回了起诉资格,法院说了一句非常荒诞的话:‘你这个产权证只能证明产权的历史状况,不能证明你们目前依然享有。’这中间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家的房产送谁了?卖谁了?没收了?得有个产权转移的证据啊,我上诉说请开庭让我看看这个证据啊,但它就坚决不开庭,寄来个快递说维持原裁定。”

现在,华新民说自己“老上网看政府网站,看他们天天在干什么,人家在琢磨你盯着你那块地呢。但很少有人注意观察政府网站上的信息,非得等到事情发生到你头上才着急了。”

2 0 0 9年5月,华新民出版了一本关于保卫北京古城的著作《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一般人单从标题上看,以为仅仅是一部感伤的作品,但其实她也讲了很多关于私人房地产产权的问题。”但这个华新民表示很明确的产权此时正在受到挑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10月18日公布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城镇私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意见》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世纪50年代所发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照已经失效”。华新民联合其他27名北京胡同私人祖宅业主给北京市市长发去了公开信,坚决要求撤销这份文件。

华新民介绍说,有人在媒体上讲旧城的宅院权属不清,她认为那是在误导公众,北京城里老宅院的权属其实一清二楚,都是登记过的。华新民在一个电视节目里讲过的一段话我印象很深刻,大意是这样的,当你走进胡同会看到很多的院落,有的院门是关着的,有的院门是开着的;院门关着的,很可能说明它的主人已经回家;院门开着的,很可能正是一个大杂院,还在等着它真正的主人。



Comments 0
There are currently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