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军
2009年7月,北京北总布胡同24号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存废之争,引发一场规模可观的公众参与活动,最终导致国家文物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作出决定,使这处故居得以保留,北京市着手《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此处故居,是中国建筑学家梁思成、林徽因夫妇1930~1937年在北平的寓所,其间他们对中国古代建筑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发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敞肩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上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的佛光寺等大量古代建筑瑰宝,使得《中国建筑史》的书写、《营造法式》的破释成为可能,并奠定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基石。
这次公众参与活动的特点包括:
一、中央、地方各级新闻媒体广泛介入。《新京报》率先报道并跟踪这一事件;《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等随后跟进报道或发表评论,要求保留这处故居。《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提出或刊登不同意见,甚至认为保护这处故居“只是一个噱头”。两派意见交锋,成为一大景观。
二、互联网深度介入。博客成为最先披露这一事件并发表评论的场所,直接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及媒体的关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不断刊发相关报道及评论。新浪网结合这处故居的保护,展开《你如何看待北京旧城的拆除改造?》的调查,网友以压倒性的多数,支持保留北总布胡同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并恢复原貌(占76.7%),支持加大对北京名人故居的文物普查力度(占80.5%),支持扩大保护范围,对全城的胡同四合院“应保尽保”(占80.4%)。
三、非政府组织、民间文保人士积极参与。7月13日,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其网站上就这处故居的保护公开发表意见,认为“由于北京市文物局的冷漠和不作为,北总布胡同24号院落没有被公布为任何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我们要求国家公诉机关追究北京市文物局负责人的法律责任”;8月25日,这家非政府组织召开《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保护与公民社会建设讨论会》,议题为:公众如何主动地积极地采取行动保护文化遗产?7月12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曾一智向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提交《关于将北总部胡同24号、12号梁思成故居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的建议》。
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政府决策良性互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顾问组成员谢辰生、徐苹芳通过直接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或公开发表意见的方式,要求保留这处故居;7月20日,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组织委员赴故居现场察看,吁请保护;7月27日,国家文物局公开表态,要求保留这处故居;7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出台保留这处故居的五点意见。
2004年经北京市人大通过、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规定:“重点保护旧城,坚持对旧城的整体保护”(第60条),“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第61条),“停止大拆大建”(第62条),“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第67条),“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建立制度化的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机制”(第67条),“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第176条)。此次公众参与活动的最大诉求点,即要求有关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以上规定,并部分地获得成功。
20世纪以来,北京的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在不同时期伴随着不同程度的公众参与。1920年代、1950年代两次城墙存废问题的讨论,即为代表性事件。此次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保护的公众参与,回应了中共十七大报告“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其意义已超越文化遗产保护本身。